去年8月時,館長陳之漢跟因為在直播上辱罵吳宗憲,所以被對方以公然侮辱起訴,台北地院29日再度開庭,這次館長直接在法庭上認錯,不過吳宗憲仍然不願意和解,並向對方求償100萬。法官隨後提出緩刑,要求館長捐出10萬元做公益,而且2年內不得對吳宗憲做出誹謗、公然侮辱的行為。
根據《蘋果即時》報導,館長在法庭上雖然當庭認錯,不過他堅稱是因為吳宗憲先攻.擊網紅,他才會回擊,而且「吳宗憲沒有使用髒字不代表沒有貶損之意」不過法官提出捐10萬做公益,且2年內不得毀謗吳宗憲的緩刑後,館長馬上同意。館長受訪時也表示「男人做事喔,我們從頭到尾就是說有啊!有罵他,只是那句話 (吃洨) 不好啦!」
此外,館長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9月會捐出100萬做公益。關於法官要求不能在罵吳宗憲的部分,館長也解釋「法官的意思是可以講,但是不能罵,不能越過紅線。因為怕我個性太直,講到激動處又罵,這樣緩刑就沒意義了,而且吳已經沒有讓我講的價值,是吳先講,我才反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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