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但離職散會時要如何漂亮收尾可是一大學問。一位男卡友在公司擔任業務將近7年,業績目標都有達成,卻在過年前臨時被資遣。上網求助後卻有網友揪出被離職的細節。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下同。
男卡友在Dcard工作版表示待了7年的公司在週五下班前突然發出資遣通知。原PO負責業務工作,認為自己業績都有達標,事情都有做到也不會搞消失,卻被公司以「上班時間回家」炒魷魚。
原PO表示多年來公司制度不全、升遷管道不明,自己也早就在騎驢找馬。至於業績目標,原PO說明:「完全沒有講我業績要做多少,都是在旁邊的同事傳來傳去才知道要做多少…但是聽到的金額我還是有做到。」業績和年終獎金也是隨老闆心情發放,沒有明確規範,於是原PO求助網友該注意什麼。
底下的熱心卡友叮嚀公司應遵守預告期,建議原PO別簽自願離職單並依法保障權益:「沒制度怎麼還有辦法待7年?去跟公司拿非自願離職單」、「工作3年以上,公司要30天前告知=不論有無上班都需給30天的薪水,且員工可以請謀職假 (每週2天) 薪水正常發放」、「要有離職預告期吧,記得拿資遣費」。
翻攝自Dcard,下同。
不過很多網友也質疑既然目標不清楚如何定義達標,且上班時間回家也有爭議:「上班時間回家…這摸魚還被老板抓到,混7年可以了吧?」、「怎感覺工作7年了還是對公司一無所知的樣子」、「怎麼不說明一下老闆怎麼知道你上班時間回家?是次數太多被抓到還是怎樣?」、「上班時間回家是職場大忌,如果你業績是超標很多,相信老闆也不是很摳的人」、「既然你的業績目標都是聽說的,你怎麼確定你的業績有達標?」你覺得誰的問題比較大呢?
這7年怎麼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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