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光酒駕的死亡人數,就高達318人,台灣政府不斷地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還是有不少民眾視若無睹,釀成一齣齣悲劇。如今,高雄市交通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推出一套全新的「制裁招數」,希望達到嚇阻酒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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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台灣媒體報導,以往新聞為了保障當事人權益,照片都會進行馬賽克處理,並且不公布個資。然而,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對於屢次酒駕違規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自本月28日起於網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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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指出,今 (28) 日初次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皆為109年至11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於111年4月初第2次酒駕,後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圖片來源/高雄市交通局
交通局呼籲,「除了勿酒駕外,也提醒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請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等」,以免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 (銷) 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還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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