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1月20日,高雄鄺姓男子載著3歲女兒到高雄左營自由三路某間加油站洗車,沒想到鬧出人命,經調查後發現,全案並非意外,而是鄺男蓄意策劃,被法院重判10年。2022年,鄺男反咬女童母親鄧女,稱自己並非其生父,對鄧女提告詐欺,DNA結果顯示,確認鄧童非鄺男女兒,如今判決結果曝光!
翻攝自ETtoday新聞雲
根據《ETtoday新聞雲》、《中時新聞網》報導,時間回溯至3年前,鄺男辯稱,當時正在自助洗車,發現女兒在玩噴槍,起初不以為意,直到發現孩子臉色不對,才趕緊將人送醫,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經醫院鑑定,女童是因噴槍內的高壓氧灌入體內,才會爆肺慘死。事後,一審橋頭地方法認為,鄺男隨意將噴槍遺留在女兒隨手可觸的副駕駛座,也未注意其使用,致使孩子擅自觸摸噴槍噴擊高壓氣體,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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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案情經上訴後出現逆轉,高雄高分院指出,以女童年紀而言,手指最長5.3公分,噴槍最窄處也有5.5公分,無法單手將噴槍放進口腔內按壓,推測是鄺男持噴槍將高壓氣體灌入女兒體內,最後高雄高分院改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鄺男徒刑10年。鄺男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在前年12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翻攝自三立新聞網
不過,全案又爆出案外案,鄺男入獄前,在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直言經DNA檢驗,驚覺自己不是女童生父,且鄧女懷孕期間,兩人並無交集,對方有意隱瞞,讓自己誤以為孩子是親生,導致每月支付3萬元以上,覺得被欺騙,想討回公道,鈴控告鄧女詐欺。檢方偵查時,鄧女指出,女兒11個月大時,鄺男主動認親,由於內心有所懷疑,還提醒對方「要先去驗DNA」,鄺男不肯,還拿出自己幼時照片,稱「和女童一模一樣」,負擔起撫養女童的義務。
高雄地檢署表示,即便DNA顯示「鄺男與女童非親生」,但鄺男與女童相認後,與鄧女又回到男女朋友關係,所以他所支付的費用可認定為「愛屋及烏」的表現,且鄧女並無詐欺的犯意,判鄺男敗訴,鄧女以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連小孩都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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