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上,台北市一位女卡友表示在天母高島屋遭襲//胸,不認識的國小生兄弟從她身邊經過時「故意往她胸//部握拳重捶」。她回頭嚴肅叫住襲//胸的2名國小男,但他們仍一路嘻笑,露出得逞的愉悅表情。女卡友質問後,國小生的家長卻連問都沒問孩子事發經過,直接袒護開嗆:「啊不然你是在大聲什麼?」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的大叔》。
生活在台北市的女卡友在Dcard心情版描述事發經過,很詫異住天母20多年「第一次報案居然是被國小生襲擊、性//騷擾」。原PO回憶當時走在百貨B1,身高約160公分的她餘光瞥見比自己矮至少半顆頭的2名男童緩步經過,在她毫無防備時,「哥哥假借一隻手勾搭著弟弟的肩膀,然後趁機出拳對我右胸大力捶撞,非常大力、往我右胸//部乳//房中央攻擊,不是輕輕碰到那種」。原PO遭重擊後才反應過來自己被襲擊,趕緊喊自己媽媽回頭,並快步走回去叫住那對國小兄弟。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守護者K2》。
看到國小兄弟「一路嘻笑,持續笑出聲音,表情非常開心愉悅的樣子,一副很好玩得逞的樣子」,她嚴肅大聲質問後,2男童躲去家人旁,對方家長沒看到過程,也沒問發生什麼事就直接辯稱孩子不是故意的。原PO細思極恐:「不是故意的會笑的這麼開心?事後回想我這個拳頭趁機大力攻擊捶胸動作熟練到不像是第一次初犯」。加害者姑姑囂張咆哮:「啊就不小心的啊」、「他們就只是小朋友」、「他只是孩子,他是我的孩子」、「啊不然我跟你說對不起嘛不然你想怎樣」、「啊不然你是在大聲什麼?」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守護者K2》。
原PO大聲反駁:「今天是你被襲//胸你ok嗎能接受?」、「還是我也拳頭大力揍你胸//部再跟你說對不起呢?」對方家長啞口無言但態度很差,國小生的爺爺奶奶還嗆她大聲什麼,原PO直言:「我不大聲會有人保護我嗎?」、「跟我說不是故意的?萬一今天他拿刀呢?」過程中2男童沉默不語,雙方僵持不下,原PO先聯絡自己爸爸並堅持報警,男童爸「還嗆我家人說我們是在威脅他,並對我媽露出一副『你們真是小題大作、這有什麼嗎』的表情」,原PO媽也看到「加害人爸爸還掩嘴笑」。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阿爾罕布拉宮的回憶》。
期間原PO自述「我是真的喘不過氣,驚恐、疲憊、害怕、委屈、憤怒到快昏倒了,然後每次我怒吼,對方一臉無所謂」。警方到場後找雙方留資料,原PO和家人也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事後得知加害人11歲多,未滿12歲無法以刑法法辦,原PO堅持以性騷防治報案,「員警說低於12歲只能通知社工和學校輔導機制調查處理,但我下禮拜也會自行去提民事告訴」。直到警察來了男童爸才問孩子狀況,結果2兄弟也不覺得有犯錯,原PO怒斥:「這種人如果姑息了,下次升國中就對其他女同學出手了。我今天不用司法教訓你,以後你是不是就去侵//犯別人了?」
翻攝自Dcard,下同。
原PO認為不是年紀小就能侵//犯別人,「我不想有下個女生受害,所以不會息事寧人」。昨 (10) 天更新,原PO表示接到自稱男童校長的來電道歉,男童就讀新北市一所小學,原PO理解校長的壓力,但她難過又無奈:「畢竟您只是校長不是當事人,您對我道歉實在沒意義,希望貴校可以好好教育這位同學和他的家人們。沒人應該被攻擊。而到現在我還沒收到除了國小校長以外的任何道歉語句。」原PO認為無需苛責校方,「但我要的是加害人一家的認錯和道歉。」
卡友們支持原PO提告:「假如息事寧人,家長現在也不教導,將來恐怕變成變//態性//侵犯,支持你」、「建議原PO可以要求學校開啟性平調查,行政調查跟司法調查可以雙軌並行,如果經學校性平會確認性//騷成立,他這項紀錄會一直跟著他升學,並不會因為他升學或轉學換學校而消失,而每當他進新學校,都會因為這項紀錄,被學校列為重點關注學生,如果他再犯,那懲罰也會加重」、「認真說,性//騷擾是不可能成立的,真的。不論妳有多憤怒多覺得被冒犯,都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被告是小孩,妳要告的應該是傷害……不論那小朋友是故意與否,傷害的責任是一定要負起的」。聽完受害者說法,你認為2男童有可能是「不小心」的嗎?如果你是原PO,能否接受對方全家的應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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