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 (Steven Nelms) 和葛羅莉 (Glory Nelms) 已經在一起3年了,他們有一個叫艾薩 (Ezra) 的兒子,他們也有共識讓葛羅莉在家照顧艾薩,當全職媽媽。之前史蒂芬在網路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說自己「請不起老婆」,這篇文章也在社群媒體上爆紅。繼續看下去你就會知道為什麼。
他說:「如果請保母,花費最高會耗掉她的薪水。所以我們決定,只要這麼做仍合理,就讓她待在家。」
「這個想法在我腦中有一陣子了,我一直在想我無法負擔我老婆當全職家庭主婦的薪水。」
「我的老婆待在家裡,每天照顧我們的兒子。她幫他換尿布、餵他、跟他玩、哄他睡覺、在他鬧脾氣時逗他開心,而這些還只是她最少要做的事。」
「沒錯,我老婆是兒子的媽,而且做為父母,疼愛並照顧自己的小孩是很合理的,但這些服務也有一套能夠計量的薪資。」
史蒂芬自己做了一些研究,算出他老婆應該收到多少薪水。
全職保母在美國的平均薪水:一週$705 (台幣23000),一年$36,660 (台幣120萬)。
清潔服務:一週一次$50-100 (台幣1700-3300),一年$5,200 (台幣17萬)。
私人採購:一小時$65 (台幣2000) ,一週四小時,一年$13,520 (台幣45萬)。
廚師:一週$240 (台幣8000),一年$12,480 (台幣41萬)。
財務管理:一小時$15 (台幣500),每週五小時,一年$3,900 (台幣13萬)。
專業互動 (共進商業午餐之類的):一小時$75,每頓晚餐四小時,一年三次,共$900 (台幣3萬)。
「她一年的薪水是$73,960 (台幣246萬)。客觀地看一下這些幾乎是汙辱人的保守估計平均薪資,我請不起我老婆。」
「事實上,任何我曾讓她因為買自己的東西而覺得有罪惡感或羞愧的時候,我都很慚愧。我也很愧疚她曾經覺得她不像我那麼有資格動用我們的收入。」
「她愛我,愛我們的兒子,也愛我們的家庭。所以顯然她不是為了一張支票或認同而做這些事的。但知道她身為家庭主婦,薪水幾乎是我收入的兩倍也沒什麼不好的。」
來源:Thechive
當家庭主婦真的很辛苦,所以如果你或你的另一半是家庭主婦,要好好感謝她們啊!如果你還沒有另一半,但是你的媽媽是家庭主婦,就回家擁抱媽媽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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