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這不是什麼好的現象,但現在的社會對於「離婚」已經不像從前一樣排斥,甚至還支持夫妻碰到不適合的就該離婚。近日根據《聯合報》報導,桃園地院調查有一名楊姓女子和老公結婚10多年,但在2年前卻因為兩人感情不和,在楊姓女子多次的要求下,老公終於答應離婚,而離婚後楊姓女子便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表示「單身萬歲」、「是解脫、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等慶祝留言,她的友人也在下方留言祝賀「簽了恭喜、終於擺脫了」等。
就在離婚事件發生後的隔年,楊姓女子考慮完了以後發現自己後悔,試圖想要跟前夫聯絡跟重新來過,還上法院申請「離婚無效」,因為離婚當天應該找來2名證人,但有一名沒有出現見證,所以法官最後判決離婚無效。但是前夫在聽到這消息後卻沒有很開,心也沒有意願想再複合,變成打離婚官司。根據了解,前夫的決定是因為當時楊姓女子在簽下離婚協議書後就搬離家,對於2個小孩也不聞不問,感到失望跟放棄,前夫表示「已經無法回到過去」。法官在看到臉書上的「祝賀」、「慶祝」留言後也允許離婚,孩子的監護權都歸男方。
來源:Udn
結婚真的是一件大事,希望藉由這些事件能提醒我們不要輕易因小問題離婚,有問題還是努力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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