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某家位於西區加油站的許姓女會計以作假帳的手法竊取公款,11年來一共得手1187萬元,還把這些錢拿來買精品、搭遊艇旅遊跟養已婚侯姓男友,被加油站發現後給予一次改過的機會,但許姓女會計不知悔改繼續盜竊,如今許女以侵占罪刑判2年4個月,侯男則已背叛8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加油站負責人表示,33歲的許女工作能力強,才會將會計工作全權交給她處理,而在其間雖有碰到虧損情形,但由於監察人核對帳冊沒發現問題,也不想懷疑自己員工,才讓許女逮到機會,修改記錄,並把部分現金與支票匯入男友侯男的銀行帳號,直到2012年加油站老闆發現帳目有問題,許女才痛哭認錯,另外許女父親也拿出145萬元的還款,才再給許女一次機會,沒想到許女再度A錢,加油站老闆才終於在2014年10月將她告上法院,而最後嘉義地方法院則盼許女因業務侵占判2年4個月,侯男則因協助犯案判刑8個月。
來源:Ettoday
都已經給第二次機會了還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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