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奧運,中國政府在7月23日宣布,於北京朝陽區、豐臺區和海澱區3處公園設立示威區域,讓民眾可以申請在這些特定區域抗議示威。
8月18日,當局一共收到了77份活動申請,但74件被取消、2件被延後、1件被否決,到最後,沒有任何一項示威申請活動獲得當局核准。
事後,一些活動人士表示,不少申請人在那之後不是被逮捕就是「被失蹤」,還有人認為政府假意讓民眾申請抗議,其實是要藉此蒐集資訊,逮捕異議份子。
示意圖,非當事人
一位北京女子抗議政府為辦奧運,沒收了她家土地,但申請遭拒,她和其他20名夥伴仍然於奧運前一天抗議,事後其兒子稱母親被控擾亂社會秩序而被逮捕入獄。
另外2位高齡77歲、79歲的北京婦女,同樣抗議政府2011年徵收土地,害她們無家可歸,後來她們被依違反公共秩序之罪,被處一年勞動教育。
示意圖,非當事人
紐約時報報導,一位黑龍江農夫在8月初申請抗議活動,當他隔一周前往北京時,突然被當局遣返回黑龍江,並被警方拘留。
參考資料: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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