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29日,在花蓮中小企銀土城分行的運鈔車遭到嫌犯陳宏池和顏健雄持刀搶劫,被搶走現金1280萬元,而警方在2天後就逮捕了陳男,也發現原來是有內鬼,是由保全助理員呂恆策協助犯案。當時陳男帶警方前往新竹一家汽車美容廠打算取贓款時,顏男卻駕車逃逸,從此逃亡23年直到去年才落網,但他卻想打悲情牌來躲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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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和陳男分別被判處14年及13年,2人早已服刑完畢,而顏男則是在被通緝的期間,盜用死人的身份來生活。去年3月他開車在台南遭到盤查,他所出示的駕照卻被警方查出持有人早在2006年就過世,但顏男又不願透露身份,因此檢察官申請聲押,只不過調查了2個月都還是查不出身分,正當法官裁定續押時他才自首。
新北地院依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罪,並認為當年他年輕力壯,卻進行搶劫的行為,再加上他國中未畢業、未婚以及罹患舌癌等情況,因此判處顏男13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60萬元。但到了高院開庭時,顏男表示自己舌癌嚴重,若不開刀只能活3至6個月,近幾天也吐血,因此抱怨判刑太重,更說是自己當年交到壞朋友,現在也都有在捐血做善事,還要照顧78歲老母親,希望可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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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官認為顏男逃亡多年並無悔意,當初搶運鈔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因此高院維持二審判決,一樣是13年徒刑。至於有關身體健康的入監問題,將是會由執行檢察官裁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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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去年顏男被捕時的新聞:
參考資料: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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