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台南發生6.4級地震,位於永康永大路的維冠大樓一夕倒榻,奪走115條人命、500多人受傷,壓碎許多家庭。後來經查判定是大樓施工偷工減料所致,其中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師、技師鄭東旭等5名相關人士皆被判處5年徒刑,但許多受害家屬不滿認為判決過輕。
近日,立委王定宇研擬修改《刑法》第193條,將建物目標縮為供人居住的建築物,對象則納入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如未來法案通過,負責設計的建築師違反建築規章,導致建物倒榻致人於死,也將一併面臨刑責,處罰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次修改為死刑。
草案一出立刻引發建築界強烈反彈,王定宇澄清,此案以先修改《建築法》第13條為前提,認為現行罰責過輕,加上可能罰不到真正犯錯的人,「因此應把建築師業主也涵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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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引發網友議論,有人認為,「殺人者殺一個人,偷工減料違反法規,出事情可能就是死一群,這種法規贊成!」但也有網友認為,建築師的工作屬於設計階段,真正偷工減料的是建商,應該罰建商才對。還有人說,「一年被酒駕撞死的有多少人?怎麼不也修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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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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