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警察相關的新聞最近似乎很多,有網友在網上爆料,去年和一名警察發生衝突,過程中自己不慎輾過對方的腳,對方不只態度很差也不願聽他解釋,原先說好和解最後又翻臉不認人,不只告上法院還多加了一條完全沒有的肇事逃逸,讓他怒批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
翻攝自Youtube,下同。
原PO在去年6月,行經桃園火車站附近的窄巷時,因為路小車流量又多,他為了讓對向車先過便先靠邊停車,此時後方的車子按了一下喇叭,剛好經過的莊姓員警就注意到了,馬上迴轉逆向騎過來,並要他移動車子,但他才剛移動不久,莊姓員警就鳴警笛並怒拍他的車窗,要他靠邊停車,並對他說:「你剛壓到我的腳」。
原PO不明所以反問:「有嗎」,莊警則說:「有,你壓到我的腳」,原PO也馬上道歉:「不好意思」,接著雙方因原PO有沒有違規路邊停車開始爭吵,而莊警甚至用對講機通報「民眾開車壓我的腳啦」,原PO則馬上道歉:「我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是不小心的,我剛剛也跟你說對不起了,我真的沒有注意到,因為你剛剛真的騎得很近……」,但莊警不領情直接打斷他說:「所以說你是故意壓我的嘛」。
原PO接著解釋:「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剛剛是要讓車過,我這麼守法,我沒有要去硬擠那個小通道,結果卻要被你攔下來,我真的很對不起壓到你的腳,我可以賠償你,可是我不懂你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態度對我?」,莊警則強調自己「是依法令做事而已」,並說「你這樣子腳被壓到,你不會生氣嗎!」,原PO則繼續表示自己搖下車窗第一句就說對不起了,也說明自己是在讓車,但對方都不聽也不諒解,莊警則冷回:「本身就違規,是要諒解什麼?」
雙方各執一詞,莊警說自己要依法行事,原PO反問「什麼法」,莊警說:「道交條例、刑法好不好?你剛剛壓到我的腳,傷害!就算你不是故意的,我也要告你過失!」,原PO還想繼續解釋但被莊警大聲打斷:「我腳在痛!我現在腳很痛!」
後來原PO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並形容莊姓員警整個過程都相當激動,但所內其他員警則不斷充當和事佬,並安慰他說這位同仁本來就這樣,天氣熱比較暴躁,要他多擔待「這種東西小事情啦!和解一下就沒事了」,建議他們以「交通事故加上和解」處理。
原PO表示自己事後也打了很多通電話關切莊警,並討論和解賠償事宜,但對方態度都很差,說詞也反反覆覆,原先答應和解之後又反悔提告,此外還多告了一條根本沒有發生的「肇事逃逸」。
雖然肇事逃逸的部分獲得不起訴,但原PO在近日收到過失傷害的判決書,並被判處10日拘役易科罰金,但他思前想後還是覺得整件是很弔詭,「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並決定將事件曝光。相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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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 女巫編: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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