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已經接受醫院的賀爾蒙治療、正在邁向理想生理條件的跨性別女孩,可以住在女生宿舍中嗎?桃園一名跨性別女大生,就讀長庚大學時希望能申請入住女宿卻遭拒絕,和校方反映後遭到言語羞辱,被質問:「告訴我你是男的還是女的?」
示意圖非當事校舍,翻攝自slvs.ntct,下同。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化名為小雯的跨性別女大生,原本生理性別是男生,但內心的認同是女生。她在2017年經過醫師診斷為性別認同障礙,並且接受醫院的賀爾蒙治療,身體也開始出現女性性徵。在開始住宿前,小雯準備好診斷書和院方資料,並且徵得另外3位女生室友的同意,向學校申請住進女宿。
不過小雯卻還是被校方分配到男宿,心裡認為自己是女孩子卻跟一群男生住在一起,還因為接受治療後身體跟男生不同,遭受同儕異樣的眼光。壓力過大的小雯開始迴避人潮,選擇深夜回宿舍、隔天一早又趕快離開。這樣的生活對小雯的身心造成負擔,導致肝指數異常。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slvs.ntct。
因為這些情況,小雯打算請學校幫忙協助解決問題,卻遭受到師長的言語汙辱。陳姓前學務長把小雯和其他男扮女裝的同學比較,表示其他人沒意見就只有小雯有意見,「不是只有你最特殊」。還以把她和其他「罵三字經、打架」的個案相提並論。
翻攝自Pinterest,下同。
陳姓總教官得知小雯的訴求後,甚至以個人的宗教觀念來「矯正」小雯的性別認同:「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沒有造第三者性別第三類。」會議中還多次逼小雯從男生或女生的二元選項之中做出決定:「所以你現在是男的還是女的?」
小雯不只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甚至遭受性別歧視。桃園地方法院介入調查,認為陳姓前學務長及陳姓教官缺乏性別平等觀念,甚至出言否定小雯,「侵害人格權情節重大」。法官認為學校應負責推廣性平教育,但兩位師長卻沒有盡到本分。今年6月裁罰結果出爐,判罰兩位校方人員應分別賠償小雯8萬與12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翻攝自wikipedia。
雖然事後長庚大學提供單人房型的性別友善宿舍提供和小雯一樣有需要的師生,不過法院不否認還有更多改善空間,表示真正的平等是相互理解,而不是單純將跨性別者當作少數族群隔離。你如果是有權力決定的校方,你會怎麼幫助小雯呢?
翻攝自Pinterest。
你有什麼看法呢?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