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底,彰化縣北斗鎮上午發生一起自小客車擦撞事故,辛姓男駕駛撞上吳姓男子價值1,688萬的黃色藍寶堅尼跑車,導致超跑左側車頭嚴重毀損。兩名駕駛皆無受傷,不過吳姓男子砸百萬修車,經過判決卻求償無門,僅獲賠約8.8萬元。
翻攝自吳姓駕駛提供畫面。
根據判決書內容,超跑車主吳男依法向辛男提告請求損害賠償,聲稱辛男「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並疏於注意,跨越車道」才會撞上對向行駛的藍寶堅尼,而且還肇事逃逸。事故導致跑車左車頭保險桿、左前大燈等嚴重損毀,吳男花費105萬修理,要求辛男賠償全額維修費。
翻攝自Google Maps。
辛男則表示車禍當下只有感覺到「輕微碰觸」,而且指稱吳男也沒有減速,雙方都有過失。辛男指出事故後超跑仍可正常行駛,推測損害應該不嚴重。不過法官依據當時彰化縣警察局及事故現場照片發現超跑車頭確實嚴重損壞,不採信辛男缺乏證據的說詞。
翻攝畫面,下同。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辛男應負賠償責任,不過吳男提出的105萬修理費估價單在2021年1月開立,發票日期卻是2021年8月,不認同兩次修繕為同一筆費用。法官判定維修費也應該扣除折舊,加上不用折舊的工資、烤漆等項目,剩下17萬6千500元。再因雙方都有過失,應各付一半賠償責任,最後判辛男應賠償超跑車主8萬8千250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不同意折舊算法,表示就算非超跑修理起來也要超過20萬,且認為辛男另有肇事逃逸的責任,打算和律師商量後再上訴。你如果是千萬超跑車主能接受判決結果嗎?
示意圖翻攝自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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