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除了了解工作內容和公司文化之外,談好薪資結構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一位女卡友錄取大公司的助理職位,雖然領法定最低工資,但為了新的工作經驗就入職了。不過報到第一天她就發現薪資表有詐,隔天果斷離職:「對不起,我不夠奴」。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下同。
女卡友在Dcard工作版上分享求職薪水陷阱,上一份工作擔任會計兼人資的原PO對薪水計算和休假制度還算熟悉,這次錄取大公司的助理,工時早8晚5、週休二日,月薪在面談時約定為基本工資25,250元。然而報到當天原PO細看薪資表單驚覺有詐,原來公司開的底薪還包含全勤獎金2,000元,「等等…當初沒有告訴我底薪有含全勤啊!」
原PO當機立斷,隔天就簽了離職單:「請假扣薪合理,但額外又扣全勤我不能接受。對不起我不夠奴,我要繼續找工作了,掰掰。」原PO也想起面試時得知公司規定「遲到幾分鐘扣多少錢」,認為偶爾難免遲到,但遲到不計薪之外還要倒扣無法接受。
底下卡友也同意原PO的果決,並分享最低底薪含全勤的陷阱:「甩慣老闆就像甩渣男一樣,全勤2,000真的摳爆,還要用騙的把人騙進來」、「全勤不是應該給的,但底薪是多少就應該多少」、「這種真的快逃,我之前面試談好薪水,後來發現全勤獎金3,800根本變相要綁勞工不能請假」、「如果你的約定薪資是25,250內含全勤的話,請一次假就扣一日薪資+全勤的話就不合法了」。
根據勞動部函釋:「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用白話文解釋,如果勞工已經領最低薪資,請假當天沒錢領,還要被扣全勤獎金,導致當月月薪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就違法了。你遇過薪資結構有詐的情況嗎?
翻攝自Dcard。
面試聊到的問題何其多,除了基本個資、工作經歷外,有網友表示曾被問過「是否租屋」,讓他搞不清楚對方的用意是什麼,過來人則點出租屋問題的潛台詞……【下滑延伸閱讀看清黑暗真相】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exels。
入職前真的要張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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