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前分享过一些奇妙的婆家规定,有婆婆禁止儿子穿四角裤,媳妇买回来还被赶出家门,也有婆婆极端省水,坚持要「累积3小1大」才能冲马桶。这次又有媳妇遇到难题了,而且不是搬出婆家就能解决的生活习惯不合,这位婆婆竟然说,小姑如果年过50岁未婚,就变成媳妇的责任?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未来妈妈》。
一位网友在论坛《匿名公社》分享婆婆的荒谬言论,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婆婆说:在台湾,一但小姑超过了50岁还嫁不出去,媳妇与孙子就有照顾扶养小姑的责任?」原PO无法理解小姑独处久了,身分为何会从婆婆女儿变成媳妇的女儿了?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未来妈妈》。
底下网友把婆婆的话当笑话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我看过最好笑的笑话」、「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个人造业个人担」、「年轻的时候自己爽,老了就要别人照顾?」、「在抓交替?」不过还真有人跟原PO听过一样的言论:「通常老一辈是这样说没错……」、「是真的有听过,不论大小姑,但是不是必须就不知道了」、「真的有听过这理论,但完全不合理」。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宝宝大过天》。
其他网友猜测婆媳姑嫂之间也许关系更复杂:「问题永远不可能是这么简单的,尤其是这种家人的关系都是很复杂的。通常讲的出这种话的,应该是很有底气的,例如已经给了媳妇一栋房子之类的?不知道…我们旁人难断家务事」、「如果对孙子弟媳或兄嫂好或许是可以接受,有遗产可能会更好」、「当然是这样~留个3、5亿一定照顾到老」、「人与人之间相处是互相的,如果小姑对家人很好,那家人也会对她好啊!」你有听过老一辈的这种说法吗?
翻摄自《匿名公社》。
台湾是法治国家,并没有法律规定媳妇有照顾小姑的奇妙义务。另一位外籍媳妇也听婆婆说了不合理的规定:「在台湾,媳妇婚后就算没跟公婆同住,依然要把自己薪水的三成上缴给婆婆……。」幸好媳妇头脑清醒保持理智,没有全盘相信这种疑似「交规费」的概念,而是发文请教网友:「请问这是台湾的硬性规定吗?」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82年生的金智英》。
脸书社团《爆料公社》的网友们一看气炸,怒批婆婆说谎:「叫婆婆拿法规出来,乱七八糟」、「脱序行为!这位婆婆请你保留点台湾人的尊严」、「不要丢台湾人的脸」、「自己订的法律?」、「这是恐吓取财是他想要你的钱,台湾根本没有这种规定」、「那是她自己规定的,钱怎么会是妳给,婆婆的财产又没妳的份,怎么好意思要妳交薪水?」、「骗人的别理她!她在欺负你!」、「台湾什么时候有这种习俗了?应该是她个人的习俗吧,根本恶婆婆」。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下流上车族》。
也有网友摇头:「想得太美,这年头怎么这么多人都只想享受别人努力的成果,自己都不努力」、「想要拿钱什么都能编」。其他正常婆婆也分享自家的状况供原PO参考:「孝亲费看状况及心意,没有硬性规定」、「哇哩咧!这是否有点夸张?我媳妇外籍我从来不管她赚钱如何,只要小俩口跟孙子女好就好」、「这是什么人规定的?我就没拿媳妇半毛钱」。若你是老公/儿子,听到妈妈对老婆说这番话会怎么处理?
翻摄自《匿名公社》。
不要瞎掰好吗 (基德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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